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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作案?高安市某饭店老板,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当食材被刑拘!

媒体:百家号  作者:大叔带你看江西
专业号:邵文军 2020/6/12 11:29:24

还有人“顶风作案”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当食材

这不,被刑拘了吧

案情简要

5月26日下午17时许,高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高安瑞州街办濠溪某饭店工作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鬼鬼祟祟的在藏东西,职业敏感一下子让民警们警惕起来,上前查看时发现袋中有蛙类活体六、七斤(两个黄色蛇皮袋分装),森林分局民警当场扣押蛙类活体,并聘请宜春市森林资源监测站技术工程师对查获的蛙类种类、数量和受保护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经鉴定,该饭店查获的蛙类活体共98只,其中虎纹蛙40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斑蛙46只和沼蛙12只,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

犯罪嫌疑人徐某林到案后对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森林分局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林采取了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小编有话说

2020年爆发的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疫情汹涌,全国无数小区和村庄被封锁,生命被剥夺。但事实上,人们都明白,真正的根源是欲望与贪婪。口腹之欲和对金钱的贪恋才引发了这场祸及全球的灾难。全民应自觉摒弃买卖、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如发现有相关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线索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普法时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许多人身在繁华中岁月静好

没有注意到村庄里

鸟儿的歌唱不再嘹亮

童年夏日的萤火虫不再发光

在此告诫广大市民珍爱野生动物

遵守敬畏法律

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栖息繁衍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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