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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对桃花源理事沈国军政协提案复文

媒体:原创  作者:桃花源基金会   专业号:桃花源基金会 2020-12-17 1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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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社会公益保护地联盟举办自然保护地立法政策研讨会

近日,国家林草局对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桃花源基金会理事沈国军2020年两会提交的《关于加快自然保护地立法,鼓励公众参与自然保护地治理的提案》作出答复,复文表示《自然保护地法》已经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的二档立法项目。2020年7月18日,国家林草局专门举办研讨会,听取桃花源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对自然保护地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 国家林草局政府网

编辑唐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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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国家公园2020年将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管理运营的老河沟公益保护地列入国家公园管护范围,成立由老河沟自然保护中心负责的管护站

沈国军委员在提案中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绿水青山,走绿色发展之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始终强调的重要发展战略。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国正式设立国家公园的起始之年,妥善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尤为重要。沈国军委员在提案中指出,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治理,存在无法登记备案、缺乏从土地权属上确保社区参与的法律机制等问题和障碍。并在提案中建议:

明确公益保护地的备案登记制度;

在自然保护地立法中,将法定地役权具体化,确立公共地役权;

采用行政合同的方式,鼓励自然保护地委托社会组织或社区管理;

明确特许经营的制度,并优先鼓励当地社区及企业作为特许经营主体;

鼓励普通民众以志愿者形式参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地志愿者服务制度。

这一提案得到了国家林草局的积极答复。国家林草局邀请立法专家,社会组织对沈国军委员提出的自然保护地委托管理、特许经营、志愿者服务和地役权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充分交换了意见,增进了共识。国家林草局还将采取座谈、咨询、专题研究等形式,充分吸纳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法》的研究、起草工作,切实建立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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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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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研讨会会议主题

这是沈国军委员连续第三次提交关于自然保护地的政协提案,桃花源基金会与社会公益保护地联盟举办多次政策研讨会,对社会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的政策和法律进行研讨和交流。

以下为国家林草局复文:

“关于加快自然保护地立法,鼓励公众参与自然保护地治理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0649号(资源环境类第054号))

我局作为全国自然保护地的主管部门,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与管理活动。近年来,众多社会组织及个人更为广泛和深入参与,在不断探索创新参与自然保护地治理模式、机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思考,有效促进了我国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影响力的增强。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法》的起草工作,将“《自然保护地法》制定”列为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二档立法项目。多方参与、全民共享、公益治理、共同治理、激励社会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方面是《自然保护地法》起草中需要体现的重要原则和重要内容。7月28日,我局邀请部分社会公益组织、自然保护地法起草的专家学者,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对您提出的委托管理、特许经营、志愿者服务、地役权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充分交换了意见,增进了共识。今后,我局还将采取座谈、咨询、专题研究等形式,充分吸纳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法》的研究、起草工作,切实建立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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