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库
 
首页 > 保护界动态 > 保护动态

关于征集“律师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项目任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媒体:原创  作者:环境保护基金会   专业号: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3-07-05 10:03:45

在世界整体面临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时,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了既具有全局性又具有针对性的规划与部署,未来中国将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四条主线进一步布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为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为满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和双碳领域的法律实施的迫切需求,同时为推动环境法律工作发展和环境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我会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项目计划针对律师群体开展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为更好筹办培训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资金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项目支持。

一、项目工作内容

1.培训地点:地点不限,交通便利城市优先

2. 培训目标:

(1)通过律师培训活动,提升执业律师的环境法律能力。

(2)受培训律师需承诺为所在地社会组织提供至少50小时的公益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环保社会组织运用法律工具参与保护环境的能力。

3.活动时间:2023年11月前完成培训活动

4.培训活动内容:

(1)主题:培训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立法实践、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律师实务、环境律师的社会责任等内容。

(2)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授课、小组讨论等方式

(3)活动参与人员:全国各地有志于从事环境法治建设和环境公益诉讼的执业律师

(4)活动规模:组织不少于 100 名执业律师参加培训

(5)活动时间:至少3天全天授课,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6)其他要求:对授课内容全程网络直播

最终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作产出要求

1.组织一场符合项目工作内容要求的培训活动

2.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后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报告一份

3. 项目成果报告一份

三、申报要求

1、拥有正规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在中国境内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A级以上具有良好相关经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4.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四、项目预算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

2.培训相关费用标准和要求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

3.参加培训的律师人员无需交纳任何培训费用,但国内城市间交通费由受训人员自理

五、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单位登记证书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盖章)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开展类似项目数量、已开展项目情况介绍、组织项目的团队人员介绍等(盖章)

4.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六、提交方式

1.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 2 份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 PDF 扫描件电子版(每个扫描件不超过5M)和 word 版本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律师培训活动”。

2.联 系 人:孙老师

3.联系电话(同为咨询电话):010-67173592

4.联系邮箱:sunqin@cepf.org.cn

5.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环境大厦 708 室,葛晴,010-67173592

七、征集时间

2023年7月4日-11日(以电子材料收到间为准)

八、征集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我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我会将尽快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3.在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4.与拟委托执行单位协商确定项目最终方案及预算

5.与拟委托执行单位签署项目委托协议

阅读 424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