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围栏建设

普氏原羚跳跃草原围栏(亦诺/摄)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规范草原围栏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科学规范开展草原围栏建设,解决围栏建设中出现的规划不科学、建设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草原围栏在草原管理和生态修复中的作用。
草原围栏是草原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手段,是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的重要措施。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草原围栏建设发展迅速,围栏面积已超过11亿亩。草原围栏在促进草原生态自然恢复、有效开展草原管理、提高牲畜放牧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草原围栏建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地方反映草原围栏在建设和使用中出现规划不科学、建设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地方草原围栏过高、过密,阻隔了野生动物迁徙,一定程度地影响了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在专家研讨形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针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草原上建设的生态修复、确权承包、放牧利用和监测评价等用途的草原围栏设施,《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围栏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已建草原围栏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草原围栏建设情况。要编制草原围栏建设“一张图”,提出切实可行的草原围栏优化方案。要充分考虑农牧业生产的实际,积极引导农牧民通过联户、合作社等方式,开展联合放牧合作经营,通过合作经营降低草原围栏密度。对影响野生动物迁徙的草原围栏要留出必要的迁徙通道。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青藏高原野生动物密集区的草原围栏可适当移除。
《通知》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草原类型特点和功能需要,尊重农牧民意愿,科学划定草原围栏建设区域。要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整体规划草原围栏建设。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草原不宜建设围栏设施。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新建草原围栏。要按照草原管理和放牧利用的需要,合理设计草原围栏建设单元。要修订草原围栏建设规范和标准,降低围栏立柱高度,扩大围栏网片孔径,减少使用刺丝,减轻草原围栏对野生动物栖息繁殖的直接影响。要充分利用草原上的天然屏障,减少草原围栏的实际建设规模。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在开展划区轮牧中探索使用电子围栏,减少建设传统草原围栏。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草原围栏的规划、建设、使用、管护、核减等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将草原围栏监管纳入草原管理范围,要采取无定期巡视、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手段,有效制止围栏建设和使用中的不合规行为。要强化草原围栏优化改进、合理利用的科技支撑,研发对野生动物友好的新型围栏,加大对围栏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培训力度。
来源:
林草新闻
作者:
苑铁军 张立恒
微信号:cwcawx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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