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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餐盒回收运营及研究项目执行单位的公告

媒体:原创  作者:环境保护基金会   专业号: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06-12 12:30:50

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环保政策要求,支撑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自2023年起,“青山公益专项基金”开设 “盒聚变”餐盒规模化回收行动;2024年5月,已启动第二期项目征集。基于不断增长的项目规模和覆盖机构数量,“青山公益专项基金”拟征集一家专业机构对“盒聚变”规模化餐盒回收项目和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后简称“盒聚变”项目)进行数据跟踪、专业指导和日常管理,并针对青山计划“盒聚变”项目撰写专题总结报告,开展成果推广。

一、工作内容

1、研究任务:基于青山计划“盒聚变”项目以及塑料回收现状开展调研和专题研究,总结模式、成效和问题建议,形成研究报告、推广回收模式并提交政策建议,为推进行业环境友好进程提供智力支持。

研究内容:

① 走访调研“盒聚变”项目机构,基于各项目案例的模式探索历程和关键成功/失败因素,梳理规模化餐盒回收工作有效开展的核心影响因素和关键条件,及其对不同项目的差异化影响;

② 通过关联方访谈、文献梳理、数据分析等形式,总结具备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的规模化餐盒回收模式特征,并作为“盒聚变”项目的核心成果和工作成效输出;

③ 以2021年为基线,开展中国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产业趋势研究,通过桌面研究、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及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国内塑料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产能分布、回收模式、再生利用市场及产业链经济可行性的现状和演变进程开展调研;

④  分析政府、行业、企业等相关方在塑料外卖包装使用减量、废弃物处理方面开展的工作、成效、困难和不足,为我国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提供解决路径支持;

⑤  对上述研究成果开展发布推广(线上或线下)。

2、运营支持:对2024年度“盒聚变”项目的参与机构的日常运营情况进行管理和监测,并适时提供专业指导

① 日常管理:按季度收集“盒聚变”参与机构报送的餐盒回收数据、宣导活动开展情况、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等关键指标,监测关键指标进展,督促参与机构完成目标,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汇总并编写季度进展报告;

② 专业指导:依托自身资源、能力和经验,编制统一的宣导材料,适时为“盒聚变”参与机构的工作开展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协调和对接资源,帮助参与机构顺利达成项目目标。

二、工作产出

1、2024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青山计划“盒聚变”项目专题总结及塑料餐盒回收调研报告》;

2、为2024年度“盒聚变”项目提供运营支持,自正式签署委托协议开始计算,执行周期约为1年,并产出4份项目季度报告;

注:本任务所产出的研究成果将归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执行单位双方共有,且基金会有权出于公益目的使用项目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不面向个人;能够开具正规票据;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2、负责人应在环境科学、塑料污染防治政策、塑料回收及再生供应链相关行业研究等相关领域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

3、有支持政府、行业开展塑料餐盒回收再生调研项目经验,有涉及到多机构协调和监测的项目运营能力和经验。有通过数字化、可视化工具开展项目运营能力和经验的机构优先。

四、经费支持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40万元(如总预算超过40万则视为无效申报),包括人力成本、专家咨询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资料费、宣传费等。其中:

1、本单位投入项目运营和研究的人力成本不超过45%;

2、为保证研究的专业性,专家咨询劳务费不少于20%;

3、为保证走访调研的工作量,差旅费不得少于15%;

4、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管理费占比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5、其他费用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五、申报资料要求

1、组织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项目申报书(盖章,模板见附件)。

六、提交方式

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盒聚变’餐盒回收运营及研究项目”。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67173592

邮箱:liukaixi@cep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七、征集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收到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邮件时间为准)

八、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采招网上公示。

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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