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和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我市已进入了候鸟迁徙季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保护全体市民的身体健康,我们倡议如下:
一、遵纪守法,全面禁食。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广大人民群众做到不采购、不烹制、不食用。摒弃“野味滋补”伪科学、伪健康认识,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二、杜绝接触,阻断传播。目前大量候鸟迁徙到盘锦,请自觉保持与野生动物的“安全距离”,不近距离观鸟,不擅自救助、饲养、放生、掩埋野生动物,不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所,切断一切野生动物病源传播途径。发现受伤、死亡野生动物不捡拾,遇到异常情况或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报告。
三、共同监督,维护安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坚决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及时举报违法猎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并提供有效线索,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一起织密“法网”,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保护野生动物,拒食、拒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争做遵纪守法文明市民。
监督举报电话: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0427-2310530
盘锦市森林公安局:0427-2818283
盘山县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0427-8105566
大洼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0427-6851110
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0427-2360209
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0427-2310838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0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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