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友好资助猎隼、中华秋沙鸭保护
12月保护地友好实践资助项目公示
资助理由:猎隼、中华秋沙鸭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球IUCN红色名录濒危等级,该项目区域是其越冬地、繁殖地,长期存在违法盗猎行为,需要重视及保护。
为促进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保护地友好重点针对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或促进保护地友好发展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民间组织、个人等进行资助,每月资助1-2个项目,每个项目总金额2000元,可反复申请,友好产品类优先。点此了解并申请2022年1月资助
中华猎隼保护地及周边重点保护鸟类巡护救助宣传行动
PAF2106
1、申请人或机构:东北野战军护鸟团队
2、所在自然保护地:中华猎隼保护地、白尾海雕栖息地、中华秋沙鸭本溪越冬地、雕鸮、游隼、白鹭、苍鹭、鸳鸯繁殖地等
3、相关社区:辽宁省本溪县高官镇三合村及附近太子河流域相关村镇社区
4、申请项目概况
a) 项目名称:猎隼、雕鸮、中华秋沙鸭等鸟类巡护保护行动
b) 项目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及周边地区,主要为太子河本溪段流域
c) 项目目标:巡护打击非法盗猎和售卖、开展野生动物普法宣教,提升周边居民自然保护理念。
d)项目与保护地友好发展的相关性说明:
项目区域是候鸟迁徙重要通道,也是猎隼、雕鸮、中华秋沙鸭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越冬地、繁殖地。但由于候鸟迁徙区域较广,保护力量相对薄弱,长期存在违法盗猎行为。
东北野战军护鸟团队,在创始人"爱鸟胖哥"曹大宇的带领下,自 2010 年起护鸟十载,救鸟10万余只,参与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盗猎行动500余次。每年巡护至少十五万公里,先后发展 1400 余名志愿者,在东北各地协助成立了多个护鸟团队,共同协作护鸟。
团队主要行动区域为辽宁本溪市辐射周边城市和省份,足迹跨越大江南北,全国范围内打击非法盗猎、贩卖野生鸟类,深入乡镇与村庄宣传爱鸟护鸟、普法救鸟,并在辽宁太子河流域鸟类栖息地附近设立救助站,自 2016 年建成以来有最少 5000 只鸟儿从这里起飞,回归蓝天。
多年巡护经验表明,当地鸟类盗猎犯罪多以野味经济及售卖活体做“赏玩” 为目的,根源在于南方吃野味陋习等利益刺激和本地饲养野生鸟类的陋习。同时存在果农、粮农为护果护粮大量架设捕鸟网的现象,反映出周边社区居民仍存在保护意识与法律意识的欠缺。为此,护鸟团队多次在周边村落及花鸟鱼虫市场、集市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捉、 售卖、食用、饲养野生动物”等核心内容,让不打鸟、不卖鸟、不买鸟的朴素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培养社区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从根源遏制违法盗猎者的生存土壤,打击违法盗猎行为。但由于资金紧缺等问题,项目无法最大限度地开展,希望能得到更多支持。
e) 项目计划实施开始至结束时间:2021.12.10-2022.1.1
f) 项目实施内容:
1. 在辽宁省及周边地区盗猎频发地点开展巡护工作,及时发现、制止非法盗猎行为,必要时寻求执法部门予以打击。
2. 巡护太子河流域周边村落及花鸟鱼虫市场,推广驱鸟带等无害化防护设施,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捉、售卖、食用、饲养野生动物”等核心内容,提升社区居民法律意识与自然保护意识,促进居民知法守法护法,共同抵制违法盗猎行为。
3. 计划巡护周边保护地 15 次(3000 公里),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处理,开展科普活动3次。
5、项目预算:
交通费 1700 元(1 元 1 公里)
巡护人员食宿 100 元(50 元 1 人次)
宣教传单印刷 200 元(1 元 1 张)

其中一个猎隼巢位保护地全貌(持续保护时间七年)

今年救助的猎隼(由本溪县市民捡到,体质虚弱有中毒迹象,经本溪县林草局野保股协调,由东北野战军护鸟队曹大宇把鸟接回基地救治,救治半个月后生命体征平稳,因为羽毛破损严重不能短时间放飞,就把这只猎隼转交给权威机构沈阳猛禽救助中心)

雪中巡护猎隼栖息地

在此越冬栖息的大群野鸭(该照片中有: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普通秋沙鸭、鹊鸭和斑头秋沙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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