洣水科普大讲堂 第144期 湿地保护普法宣传——合理利用《二》
普法宣传栏
1、我现在要修建一个工程,可以占用湿地吗?
答: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占用单位应当对所占湿地进行生态修复。
2、什么是湿地保护小区?
答: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的方式,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加强湿地保护。湿地保护小区指天然或人工构成的沼泽地等带有静止或活动水体的成片浅水区,还包括在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3、我国的野生动物是分级保护的吗?
答:是的。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国家对珍费、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环保小常识
世界湿地日
每年的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这是湿地国际联盟组织(wiun)于1996年3月确定的。从1997年开始,世界各国在这一天都举行不同形式的活动来宣传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1971年2月2日,历时8年之久的一个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湿地的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为了纪念这一壮举并提高公众的湿地意识,1996年10月《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并每年都确定一个不同的主题。利用这一天,政府机构组织和公民举行各种活动来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和的认识,从而更好地保护湿地。
案例点睛
一些开发商为了方便和追求经济效益,经常因自已的项目建设而忽略了环境保护。根据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如果确需占用湿地地,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同时,也不能因为发展经济而忽略了湿地保护,在湿地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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