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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开展鸳鸯野生种群协同保护专项行动

媒体:天眼新闻  作者:内详   专业号:鸳鸯 2026-08-20 10:41:36

6月5日,凤冈县林业局在绥阳镇黄泥塘鸳鸯湖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活动联合凤冈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绥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共同启动“碧水映鸳影·司法护飞羽——凤冈县鸳鸯湖生态湿地暨鸳鸯野生种群协同保护专项行动”,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屏障,用协同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黄泥塘鸳鸯湖,因常年栖息珍稀鸳鸯而得名,是凤冈县重要的生态名片,也是乌江流域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影响,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受损等问题曾一度威胁着这片“鸟类天堂”。如何实现生态保护从“单兵突进”到“集团作战”?凤冈县给出了创新答案。

本次活动决定成立凤冈县鸳鸯湖生态湿地暨鸳鸯野生种群司法保护区,这标志着凤冈县在贵州省内率先探索建立“环境司法 行政执法 属地管护”三位一体的新型协同保护机制。通过各部门联合协作,将司法的威慑力、行政的执行力与基层的管护力深度融合。

当天,各参与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凤冈县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的备忘录》。这份文件不仅是一纸协议,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清单。它明确了各单位在鸳鸯等濒危野生动物种群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打击非法猎捕与排污、常态化联动执法等方面的具体职能与衔接流程。今后,对于破坏湿地环境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将快速介入调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确保“行政处罚到位、刑事追责到底”,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高压态势。

保护生态,不仅要靠“硬手腕”,更要入“人心田”。在启动仪式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展板、发放手册、以案释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生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一幅幅鸳鸯戏水的精美图片与一个个破坏生态的反面案例形成鲜明对比,让群众在视觉冲击中深刻理解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的内涵。

下一步,凤冈县林业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托“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矩阵。除了传统的线下宣讲和乡村广播外,还将充分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将普法课堂搬进校园、搬进社区、搬进田间地头。通过讲述“一只鸳鸯的迁徙故事”、科普“湿地与气候的关系”,让爱鸟护鸟、守护湿地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讯员 安运松 晏春春

编辑 李洋

二审 徐春燕

三审 潘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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