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布尔津边境管理大队冲乎尔边境派出所救助3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
当日上午9时12分,民警接到辖区牧民电话,家里来了3只类似老鹰小鸟。接到电话后,民警迅速赶到牧民家中,在牧民一处毡房内,民警见到了3只幼鸟,发现3只幼鸟表现非常警惕和凶猛,让民警感觉这不是一般的鸟。初步检查后,幼鸟没有受伤迹象,随即找来纸箱将幼鸟带回,并联系驻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并进行移交。经专业人员鉴定,3只幼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下一步保护站工作人员将对3只幼猎隼进行保护性的饲养,待符合放飞条件之后,将它们放飞大自然。
1图为2021年7月4日,民警与林管局工作人员检查确认猎隼身体情况。
2图为2021年7月4日,林管局工作人员正在向民警确认该鸟特征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3图为 2021年7月4日,民警正在与被救助的猎隼合影。
4图为2021年7月4日,民警将猎隼交给林管局保护站工作人员。
(欧天舒)(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