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库
 
首页 > 保护界动态 > 综合动态

中国大陆自然保护地概况及分类体系构想

媒体:生物多样性杂志  作者:彭杨靖、崔国发等   专业号:袁帅 2020-02-27 11:26:57

1956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1982年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开始建立,之后相继出现了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公园和沙漠公园等自然保护实体。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建立了约10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实体,且数量超过了11,500多个。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战略目标,其中,各类以自然特征为主的保护区统一称为自然保护地。

然而,我国目前暂无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各类自然保护地之间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清、主导功能模糊、地理空间重叠等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现有自然保护地的优化整合和国家公园体制建设。

文章介绍了自然保护地的概念与内涵;归纳了自然保护地的种类、数量与定义;将自然保护地的发展历程梳理为4个阶段,即单一自然保护阶段、游憩功能兴起阶段、功能多样化阶段和明确主导功能定位阶段;然后比较了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分类现状和分类依据,并提出了3种能够涵盖目前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分类体系构想。其中,基于IUCN保护区分类系统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分为严格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遗迹保护区、野生生物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自然资源保护区6类;基于保护对象自然属性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分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野生生物保护区、自然 遗迹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自然资源保护区5类;基于管理目标社会属性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分为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风景区3类。希望这些构想能在未来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的研究中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

最后,为避免所用名词不同引起的混淆,区分开以自然特征为主的保护区与人文特征为主的保护区, 防止“保护区(protectedarea)”与狭义自然保护区(nature reserve)在称呼上的近似造成混淆,作者建议将各类以自然特征为主的自然保护实体统一称之为广义自然保护区(generalizednature reserve)。

阅读 629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