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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公益专项基金“好杯新生”自带杯宣导活动执行单位、自带杯线下物料制作与铺设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媒体:原创  作者:环境保护基金会   专业号: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10-15 12:23:45

“好杯新生”是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美团青山计划联合行业组织发起的一次性饮品杯绿色化公益行动。行动以源头减量、生态设计、分类回收、高值化利用为重点,先行先试为现制饮品行业塑料污染治理探索一套技术经济可行的“中国方案”。

自带杯是实现源头减量的关键举措,它不仅是消费端的革命,更是推动整个饮品产业向循环经济转型的关键支点。为了引领自带杯绿色消费风尚,青山公益专项基金拟以上海为轴、辐射全国,面向品牌商家、高校师生、环保社会组织等开展宣导活动,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带杯宣导活动执行单位一家、自带杯线下物料制作与铺设执行单位一家。

一.任务内容

任务一:自带杯宣导活动

1. 任务目标: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向高校学生、环保社会组织宣讲自带杯行动,并带动其一起开展宣导活动。

2. 任务内容:

高校部分

①联动全国不少于20家高校(含上海高校不少于3家)、引导5-10万人次高校学生积极参与自带杯环保行动、推动高校内或周边2-3家饮品门店成为“自带杯主题门店”;

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高校高频传播渠道(公众号、社交媒体、宣传栏、宣传站点等)发布活动信息;设立线上或线下“承诺墙”,号召高校学生自愿参与行动,签署承诺;在社交媒体发布带自带杯话题的图文内容;与校内或周边饮品店沟通、号召其支持“自带杯”,成为“自带杯主题门店”;自带杯主题门店打卡;等等。

注:申报方可根据过往经验,在申报书中设计活动落地方式,最终以协议签订为准。

环保社会组织部分:

①组织一场“公益组织如何助力自带杯倡导”的线下交流活动,邀请不少于8家环保社会组织及其他相关方参与活动;

②与环保社会组织形成联动,以机构自媒体等渠道共同为自带杯活动宣传发声。

3. 活动时间:

协议签署后的一个月内

4. 配套物料支持:

活动主KV设计;“自带杯主题门店”门贴、桌贴、海报等物料;校内公共区域展架、承诺墙背景板、活动海报、主题宣传单等;少量互动纪念品;电子公益证书。

5. 预算

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则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列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劳务费、志愿者补贴、差旅费、场地费、物料费和其他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配套物料”无需列支在自带杯宣导活动预算中。

任务二:自带杯线下物料制作与铺设

1. 任务概述:

针对加入自带杯行动的饮品门店设计、制作公众科普及宣传教育活动定制物料,并进行线下铺设,提升自带杯在消费端的显性度;设计、制作高校或其他公共区域宣教科普物料,如海报、门贴、立牌、展架等。

2. 服务内容:

①在上海铺设20-30个自带杯主题宣传门店,包括玻璃贴、吧台贴、活动海报、易拉宝等装饰物料,负责物料的测量、设计、制作和铺设的工作;

②向进行“自带杯”理念宣传的高校、NGO组织、自带杯主题门店提供宣教科普物料,如海报、门贴、立牌、展架、打卡墙、宣传页等,共计不少于1000份,根据实际需求制作并完成寄送。

3. 时效性要求:

需在签署协议后一个月内完成上海主题宣传门店的铺设;高校、社会组织、自带杯主题门店根据需求及时安排制作和寄送。

4. 预算要求:

不超过15万元(超过15万元则视为无效申报)。覆盖项目测量、设计、延展、制作、执行、运输和安装等全流程费用。预算列支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费、人力成本、差旅费、劳务费和其他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

二.申报机构条件

1. 须为成立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项目实施的违法记录;

2. 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的能力。自带杯宣导活动申报单位须具备高校开展活动的丰富经验。

3. 申报单位须符合本次委托的内容及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4. 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5. 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三.申报资料

1.  申报机构登记证书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  完成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3.  近半年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22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如照片、合同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5.  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天眼查或信用中国截图及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6.  其他鼓励性材料。

四.提交方式

征集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以收到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邮件时间为准)。

申报方准备以上文件,盖章纸质件于征集期内寄送至下方地址;同时,全套申报材料扫描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下方邮箱,命名方式:“机构名称 自带杯宣导活动/自带杯线下物料制作与铺设”申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67173592

邮箱:liukaixi@cep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五.征集流程

1. 征集公告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公布;

2. 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 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如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总预算等情况),取消其申报资格;

4. 通过评审遴选供应商;

5. 拟委托供应商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采招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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