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库
 
首页 > 保护界动态 > 保护动态

关于征集“世界屋脊 垃圾不落地”志愿服务项目 实施单位的公告

媒体:原创  作者:环境保护基金会   专业号: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01-23 12:55:19

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建立青藏公路沿线可持续志愿服务体系,计划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开展“世界屋脊 垃圾不落地”志愿服务项目,旨在通过志愿者行动,缓解青藏公路沿线垃圾污染问题,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实施单位1家。

一、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2026年2月-2026年12月

(二)实施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三)项目开展内容

1、志愿者招募与培训

全年招募并培训不少于35名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线上与线下结合的系统化培训5次,对招募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完成各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进行志愿服务。

培训内容包括高原环境保护知识、志愿服务规范、安全防护、垃圾调查与分类方法等。

高原环境保护知识:涵盖青藏高原生态地位、垃圾污染现状及本地动植物保护常识。

志愿服务规范:包括志愿者角色职责、行为伦理规范及与公众互动沟通技巧。

安全防护:重点培训高原反应预防与应对、野外作业安全及基础急救技能。

垃圾调查与分类方法:教授垃圾调查流程、高原垃圾分类标准及数据整理。

2、环保宣传活动

培训完成后的志愿者在青藏公路沿线驿站及周边开展环保宣传,倡导“垃圾不落地”“带走一袋垃圾”等理念。志愿者向游客和本地居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并通过自媒体分享志愿服务经历等,影响更多人关注环保,参与环境保护。

3、垃圾捡拾与调查

志愿者以绿色保护站为中心,沿109公路两侧分段、分区域进行垃圾捡拾和调查20次,将捡拾收集到的垃圾带回保护站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并且将可回收物再次分装至干净的垃圾袋中。

4. 项目宣传

通过自媒体、短视频等形式记录并传播项目过程与成效视频10条,新闻稿3篇。

活动中做好视频记录,将所有活动过程中拍摄的照片、视频原始素材统一整理并交付基金会。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72626.03元。若申报金额超出该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应涵盖志愿者保险、培训、物资采购、驿站维护、宣传制作、项目管理等相关费用,其中垃圾调查及捡拾工具费用不得超过1.75万,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保险等费用不得超过3.5万,保护站维修维护费不得超过1万元,活动物料宣传费不得超过0.3万元,如有服务费或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

三、应征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等,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 申报单位需具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和志愿者培训活动相关资质。

(三) 申报单位须为可开具正规票据的合法机构。

(四)能按照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五)有相关项目经验。

四、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0日——1月26日

五、评审流程

(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收集申报单位材料。

(三)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综合评审。

(五)推荐委托执行单位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提交材料

(一) 封面页。含标题、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需盖章)。

(二)组织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 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需盖章)。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需盖章)。

(四)提供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及案例,至少 2 个(需盖章)。

(五)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需盖章)。

有意者请于 2026年1月26日18:00 前,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 PDF 文件并盖章发送至邮箱 liuhuiwen@cepf.org.cn。 标题请注明“世界屋脊 垃圾不落地”志愿服务项目 单位全称。盖章版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 703 室,刘老师收,联系电话 010-67116117。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6年1月20日

阅读 79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