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公益造林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为了支持“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计划开展河北省承德市公益造林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现根据项目 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招标单位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二、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一)丰宁县樟子松造林项目
项目内容: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单位,在河北省丰宁县开展2410亩,20万株的樟子松造林,以及造林后三年的林地管护工作。
(二)隆化县油松造林项目
项目内容: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单位,在河北省隆化县开展2000亩,14.8万株的油松造林,以及造林后三年的林地管护工作。
以上两个造林项目均要求第一年造林成活率≥85%,第二年、第三年保存率≥80%。
三、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一)两个项目分别开展公开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 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7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方提供资料后5天内完成,并确保质量;
(四)辅助委托方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需要完成的工作。
四、应征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招标代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历年来承担的相关业务中没有不良记录;
(三)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四)优先考虑在河北省承德市有代理业绩及有环保公益类项目代理经验的机构。
五、应征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应征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理费用报价函(单位:万元)、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代理项目的工作业绩表(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类似工作业绩(列表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完成时间、中标人及中标金额、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附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 。
六、应征文件提交要求
(一)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
(二)递交方式:应征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cuitianye@cepf.org.cn。
七、评审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将尽快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综合评审,评审 结果将在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张老师
电 话:010-67102844 邮 箱:cuitianye@cepf.org.cn
九、其他事项
应征提交材料,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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