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到宁蒗县督察泸沽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和春雷到泸沽湖督察河(湖)长制工作时强调,坚定不移践行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和春雷一行到泸沽湖督察河(湖)长制工作。(丽江融媒记者 张小秋 摄)
和春雷一行先后到竹地污水处理厂、摩梭小镇,查看了生活污水及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入湖河道治理、控湖转坝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召开督察汇报会,听取宁蒗县落实泸沽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泸沽湖保护治理情况汇报。

和春雷一行听取宁蒗县落实泸沽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泸沽湖保护治理情况汇报。(丽江融媒记者 张小秋 摄)
和春雷强调,要坚持思想治湖,坚定不移践行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保护治理泸沽湖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实现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的转变,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科学治湖,认真落实“湖泊革命”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王宁书记关于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治理好九大高原湖泊的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湖泊水生态“三治一改善”,确保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坚持依法治湖,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强化对《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提前研究与《条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办法,不断完善法规体系,依法依规抓好河湖保护治理。要坚持责任治湖,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制责任,确保入湖河湖库渠治理、管理、保护到位;充分发挥市、县河(湖)长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金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市河(湖)长办和宁蒗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采写:丽江融媒记者 张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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