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不隔离、走亲访友,多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近日陆续判刑
6月23日上午,佛山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在三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被三水法院当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被告人丁某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故意隐瞒湖北旅居史且不居家隔离、频繁外出,导致6人被医学隔离、26人被居家隔离、约200余人的某村被封闭管控。
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在疫情发生地的旅居史、不执行重点隔离观察等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被告人丁某当庭自愿认罪,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丁某作出上述判决。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近日,多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的判决下达,判刑时间从十个月到一年零二个月不等。
比如,被告人杨某华在疫情最严峻时来深,故意隐瞒武汉居住史,导致十余名密切接触者被医学隔离,入住的酒店被查封,百余名酒店工作人员由酒店自行采取隔离措施。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杨某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审判,判处被告人杨某华有期徒刑十个月。
6月5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刑事案件,被告人韦某振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此前的2020年1月23日,在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工作的被告人韦某振乘坐高铁列车离开武汉返回来宾,并拒不执行隔离规定仍随意走亲访友。
同在6月,莘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告人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外,还有一些案件将择日宣判。比如,6月5日,达州市首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庭审,被告人钟友明从湖北省回来而不向社区或相关部门登记报备,并四处走亲访友,在被确诊和收治隔离期间,隐瞒自己在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共造成106人被采取医学隔离,其中4人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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