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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环蛇案暴露的查验漏洞,网络平台和快递企业应引以为戒

媒体:原创  作者: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专业号: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2022-09-30 13: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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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事发于2018年的“杨某某等诉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 案的判决书。该案当时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2018年,陕西渭南籍女士杨某某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及7月1日在转转公司运营的二手交易平台上,自邵某某处两次购买银环蛇,邵某某与杨某联系发货。第一条银环蛇由申通公司运输,杨某某于2018年6月24日收到。第二条银环蛇由王某某发货,百世公司运输,杨某某于2018年7月6日收到。2018年7月9日,杨某某左手食指被银环蛇咬伤,后医治无效于7月15日死亡。杨某某父母起诉转转平台、银环蛇卖方邵某、杨某、王某三人以及申通、百世两家快递公司,要求赔偿1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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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审判结果:

“因转转公司系互联网交易服务提供者,其所处环节与杨某某遭受的损害之间时空距离最远,且在作用大小和阻断能力方面,其作用均相对小于提供物流服务并直接向杨某某完成投递的申通、百世两家快递公司,但转转公司参与了两次银环蛇交易,申通和百世公司均分别参与一次交易,海淀区人民法院综合三家公司所处环节、功能作用大小及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判定由转转公司承担2%的侵权责任;由申通公司和百世公司分别承担1.5%的侵权责任。”

六被告共计赔偿约33.69万元,其中银环蛇卖方三人赔偿约25.27万元,转转公司赔偿约3.37万元,两家快递公司赔偿约5.05万元。

银环蛇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物种(简称“三有”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捕和贩卖三有野生动物。即便人工繁育也需要县一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现实中, 以人工繁育和养殖的名义,对实际从野外捕获的野生动物进行“洗白”后非法流入市场的“三有”动物也并不鲜见。针对非法猎捕、繁育、买卖“三有”野生动物的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同时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刑事执法部门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卖家

邵某、杨某、王某

违法行为

实施了出售银环蛇的行为,是危险源的提供者

相关法律

《野生动物保护法》

暴露的问题

邵某虽是代理卖家,不实际持有野生动物,但作为非法交易的供货方,是否具备经营或人工繁育相关野生动物的资质?实际持有野生动物的杨某、王某是否具备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相关野生动物的资质或授权? 其持有的银环蛇是否来自野外非法猎捕?

买家

杨某某

违法行为

非法购买“三有”动物

相关法律

《野生动物保护法》

暴露的问题

网购不明来源的“三有动物”;

涉案毒蛇在公园被发现,杨某某涉嫌将明显有毒害攻击性的野生动物带到公共场所

网络

电商平台

违法行为

作为网络服务平台,为银环蛇交易提供了线上交易场所和服务

相关法律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7条、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5、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13条

暴露的问题

未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及时拦截和清理涉嫌买卖“受保护野生动物”相关违禁品,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

物流

快递企业

违法行为

作为物流服务提供者,接受了装有银环蛇的包裹并向杨某某运输并投递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第24条;

《快递暂行条例》第30条;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3条第2款对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

暴露的问题

涉案企业未依法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的操作规范,寄递了具有毒害性危险活体动物。

(2020年,国家邮政局明文发出行业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所有活体野生动物寄递,严禁收寄具有毒害性、攻击性、妨害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

值得强调的是,本案将现实中严峻的网络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社会问题置于舆论聚光灯下,网络交易野生动物问题的易得性、隐蔽性给相关当事人和野生动物本身造成潜在法律和安全风险,本案依法对涉案的网络平台和快递物流企业给予处罚,也为这两类商业企业敲响警钟。

当前,通过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贩卖法律禁止的野生动物和制品的现象依然存在。

不管是非法交易同时造成了人的伤亡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还是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相关责任方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同时期待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通过“清风行动”、“网剑2022”等执法机制,继续加强对野生动物网络市场的管理,以及对出售、购买、发布和代理广告、寄递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市场监管总局、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家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专项行动于2022年10月-12月进行),其中包括:

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严肃查处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直播平台等络社交平台,发布、直播和恶意传播、转发猎捕、杀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视频和络直播行为;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监管力度,全面禁止线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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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银环蛇,这些活体野生动物也是有毒的,切记远离:

有蛇预警!!!

金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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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吻蝮(五步蛇)

眼镜王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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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矛头蝮(烙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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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唇竹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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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眼镜蛇(中华眼镜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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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毒蛙(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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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猴(懒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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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毒的危险活体野生动物,这些受保护野生动物或其制品也禁止网络交易和寄递运输,相关企业需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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