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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亦是保护自己

媒体:电商系心理辅导站  作者:龚瑶   专业号:袁帅 2020-06-05 08:35:14

6月1日

新版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

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泛指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以及软体动物和昆虫类。狭义指除了鱼类和无脊椎动物以外的上述各类动物,即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按照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密切联系程度,又可以将野生动物划分为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①北京全域全年禁猎野生动物,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猎获物价值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②哪怕无猎获物,#只要有捕猎行为一律罚款#(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③禁止擅自放生,否则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6月1日上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举办了《条例》正式实施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经过救护后康复的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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