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我们在给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第二封信中提到了一个一言难尽的问题,野生动物救助,说到这个相信很多执法人员、志愿者或普通公众都有吐不完的槽。很多人捡到伤鸟、病鸟联系到林业部门,居然都不愿接收,有的甚至直接让毫无经验的第一救助人随便养养,或找个地方放生。
我们知道,完善的野生动物救助体系绝不是短期就能完成的,但比这个更重要的应该是如何改善、提升相关部门,尤其是救助部门工作人员的态度、意识、专业知识。
来看看大上海的相关部门,是怎么对待受伤的珍稀野生动物的,又是怎么看待积极救助的志愿者的?
救助一只引发争议的八仙
在刚刚过去的9月20日,接观鸟小伙伴求助,我和上海救鸟志愿者团队一起,救助了一只因眼睑不慎沾染异物,影响视力而在飞行中误撞了建筑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仙八色鸫。
20200920仙八色鸫@浦东张扬路
清理异物后,因其瞬膜水肿暂时无法回归野外,经过数日的用药休养,精心照料,仙八的精神与体能都得以充分的恢复。遂于9月25日在上海郊野林带放归自然。
仙八是途经上海的迁徙候鸟,近期正值其大量过沪,由于其身圆尾短,“弯道刹车”功能略有不及,较容易发生撞击建筑物的情况。何况每年春秋两季长途迁徙,对于野生鸟类本身就是一件艰辛与危机并存的鸟生大事。候鸟们的陆续抵达,也带来一些因远程跋涉而体力不支的病号们,在没有专业野生动物救护机构的上海,这些伤病、落难、迷途的野生鸟类,该何去何从?
一位野保志愿者的救助之路
2016年5月,我从清网护鸟起步,成为一名上海野生鸟类保护志愿者。由于在鸟网上见到了太多虚弱个体,虽有幸等到了志愿者,却因缺乏相关救助技术而依旧在劫难逃,曾有同行的护鸟伙伴向上海动物园送去过网上救下的伤病野鸟,后再也无法打听到关于它的任何消息。同年11月,我加入了网络猛禽救助保育组织鹰匠联盟,通过半年多的网课系统学习了鸟类内外部身体构造、野外习性、伤病救护和用药康复等知识。次年6月起,担任鹰匠联盟全国网络救助协调员。四年多来,对于全国各地网友求助的野生鸟类伤害进行力所能及的响应、接洽和协调,对每个城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现状有了大致的了解,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的家乡,上海。
在上海,市民拣到非保护类鸟种(大致是三有那些范围)致电官方机构,很多是不予受理的;但重点关注类鸟种甚至猛禽,也未必能得到积极的响应。而更令人难受的是——在上海,野生动物救助目前的局面可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难以突破和改观。
因此,近年来,除了接洽和协调全国的网络救助以外,我也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沪参与接洽和救助野生鸟类,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10至2020.9期间,我和上海救鸟志愿者实地参与救助20余只野生鸟类,通过精心照护,有一部分顺利回归自然,但也有一些依旧未能存活。这些鸟种里包括日本松雀鹰、鹰鸮、红隼、雀鹰、仙八色鸫(以上为国家二级保护物种)、夜鹭、灰椋鸟、乌鸫、怀氏虎鸫、白腹蓝鹟、四声杜鹃、戴胜等等;而它们中大部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第一救助人都曾向官方求助被拒,后又通过各种网络渠道,辗转联系到志愿者后,进行接收救助。
以2020年5月24日接救的一只落巢红隼雏鸟为例,志愿者在巢区前苦候3个多小时发现亲鸟及巢址,向嘉定林业求援,仅以“放在树上”潦草打发;红隼在高层建筑筑巢,试问放在树上,其叫声如何能吸引亲鸟?国二尚且如此,其它更是不堪。
我并不是极端的野动保人士,恰恰相反,学习救助的第一步,就是要学会接受死亡和力有所不能及。接触多了真的会感受到,其实普通市民的心愿非常简单,在被拒绝后还愿意继续为陌路相逢的生命辗转寻求新的救助途径——他们只想它活,或者是为它争取到有效的救治机会,仅此而已。
牌子都是自己做出来的。我甚至都不用刻意介绍上海野保救助情况,只需要非常真诚中肯的告诉他们:“我不能保证救活,但我一定会用心救它”——这样的言语和承诺,无疑是恰如其分的抚平了他们辗转被拒的焦灼。事实上,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但凡顺利放归野外的,只要双方条件允许,我一定会邀请第一救助人到场一起参与,不能亲来的也会将放飞视频发给他们,哪怕力有不逮未能救活,也必定如实相告。并且,我还会通过的公众号推送的形式予以公开,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厉害,而是我觉得就上海的现状而言,帮助和救护野生鸟类需要发动更多普通群众一起才是最有效的途径,况且很多时候这就是一件每个人都可以做的随手公益。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是被更广大市民所认可和接受的。
这真的是一个循环。设想如果是你捡到一只小鸟,被官方明显搪塞推诿的语言拒绝后,辗转联系到了野保志愿者,不论最后成功还是失败,都得到了真实的反馈,以后再遇到同样的情况,你一定还会再去联系那个志愿者。而沪上的官方救助机构,就在这样一次次的搪塞推诿中,逐渐失去了各方的信任。
救活了你,我却成了“法理难容”的那个人
本来,许多救助行为,都是市民随手公益发现或带动的,面对上海野生动物救助的现状,想要去改变什么,可能也是蚍蜉撼树。我能做的,无非就是跟随本心,去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可是就在前不久,我才得知,我所有的坚持竟是被“法理难容”的。
我救治、放归眼伤仙八的公众号文章,在转发过程中被上海林业官方公职人员看到。他们对此的评价是“无资质救助,不是正确的引导”。并且,在承认上海确实没有救助机构的前提下,依旧认为志愿者的行为“本质是救助,行为是违法,不论动机如何,都是法理不容的事”。
救助一只伤鸟=无证饲养野生动物,这不是莫须有吗?
这句话说出来,打的是上海野保系统的脸,寒的更是全国成千上万名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的心!其间更有一种属于上海林业的满满自负和强硬——“这是我的主场,我救得活也好、救不活也好,那就是我的事,我不动,你也不能动!”
如果不是上海没有专业的野生动物救助机构,所有救助的行为只依赖动物园等单位开展,市民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需求无法得到及时响应与满足,何须我们这些志愿者在这里自掏腰包、花时间和精力的越俎代疱?
如果不是上海官方救助体系一次次的将普通市民拒之门外,怎么会逐渐失去了公信力,让普通市民一而再,再而三的去通过网络寻求志愿者的帮助?
还是说上海野保体系没有能力去分辨非法饲养和救助收容的区别,将救助和非法饲养野生动物混作一谈,故此一刀切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新版《野保法》第五条,曾做出如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法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我们实在不明白,从鸟网上解救触网野鸟是救鸟、将落巢小鸟放回巢区是救鸟,怎么到了救助野鸟并放归自然,就是法理难容的事了呢?
野保法摘要
摘自2020.7.26上观新闻
2020年7月26日上观新闻在《暂断交易链还野生动物安心栖身之所 上海市人大赴16个区检查》报道中提出“收容救助发动更多社会力量”的观点。而显然上海现有的野生动物救助体系和运行状况,与热心市民、志愿者参与救助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沪上官方机构考虑的竟不是与志愿者一起,凝聚地方力量,一起守护好一方野鸟,而是坚信这张“证”,可以比鲜活的生命更重要。如此强硬的将真正在做实事的野保志愿者列入“黑名单”,这份刚愎自用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愿意为了你,做“法理难容”的那个人
成功将伤病个体送回大自然,本来是一件令人愉悦和欣慰的事。而其背后的真相,却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作为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我将和全国的一线行动者站在一起,只要有一只鸟需要救助,我们都愿意为了它,去做那个‘法理难容’的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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